年法院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自查报告集合3篇

2023-01-04   来源:自查报告范文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年法院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自查报告集合3篇,欢迎品鉴!

年法院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三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三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年法院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自查报告2

法院综治工作和平安创建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推行大立案改革,规范流程管理,精减审判人员,提高审判效率,强化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和谐*”的创建工作,严格搞好内部治安管理,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的综治和创安工作总结于下:

一、院党组高度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一是成立了*人民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人员。二是把综治创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部署,并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三是重视立案前的信访接待,依法及时受理案件,公正合理的审理裁判,及时高效的执行工作,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继续深化对“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认识,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一年里,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纠纷和矛盾,不断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过全院审判人员的努力工作,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良性发展,稳步推进。1-11月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700件,共受理执行案件318件,执结303件,(请登陆政法秘书网)执结率为95.3%。经我院案件质量检查评比领导小组组织对审结的案件逐案评查和中院考评组抽查,案件质量和效率较去年又有了新的提高,平均审理期限为29天。

(一)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继续积极开展“严打”整治,从严从快打击了一批抢劫、强奸、盗窃、贩卖毒品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严惩了一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农村经济发展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为我县“严打”整治斗争取得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共受理刑事案件150件(含自诉刑事案件4件,均调解结案),审结137件,审结率为91.3%,给予刑事处罚161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7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86人,拘役9人,缓刑26人。我院七位主审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转变工作作风,加班加点,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案件质量和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70%以上的案件均能在1/2审限内审结,70%以上的案件当庭宣判,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非常好。此外,我院还积极参加综治活动,深入实地调解自诉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主动帮教犯罪的未成年人等,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依法正确及时审理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优化我县的投资环境。

民事案件历来占全院案件总数的70%以上,处理好坏,服判息诉率高低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影响着安定团结,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今年1-11月,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45件,已审结418件,结案率为76.7%,同比略有上升。民事案件二审维持率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我院仍然从努力化解官民纠纷,协调干群关系出发,坚决支持依法行政,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和变更。共受理行政案件5件,审结5件,结案率为100%,服判息诉率达到100%。虽然行政案件数量较少,但2件非诉执行案件中,除1件撤诉外,另1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顺利执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改革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尊严。

近来年,虽然我院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执行方法和措施,执行积案有所下降,但执行收、结案还没有达到良性循环,“执行难”依然是困扰我院审判工作的突出问题。一年来,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执行方法和措施,抽调法警参与执行,执行局人员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清理“骨头案”37件,采取查封、扣押措施10件,对14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和罚款等措施,效果十分明显。

此外,我院还积极协助政府机关处理解决涉及溪洛渡电站施工区移民工作、企业承包、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案件,使矛盾和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有效地控制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我县形成整体社会秩序的良好局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推进“和谐*”、“平安*”建设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又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符合当前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世界潮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类民事

案件的不断上升,人民调解不但不应弱化,反而应该加强,充分发挥作用。20xx年,我院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加强诉前调解,使大部分矛盾得以迅速解决,避免了矛盾激化,减少了诉讼纷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完善程序。针对全院调解工作状况,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组成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组,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逐步规范了调解程序,使人民调解更加规范,更加易于解决纠纷,并确保调解协议受到法律保护。######公文易文秘资源网######,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建章立制。为推进工作,先后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相继建立了五项制度:一是纠纷管辖责任制度。基层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主动工作,争取纠纷不出村、不上移。二是疑难纠纷转办报告制度。调解未果的案件,及时移交乡(镇)调委会做好调解工作。三是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村调委会建立健全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及时向上级上报各类报表及信息。四是集中排查调处制度。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定期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五是回访制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已调处完毕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疑难纠纷进行回访。

(3)加强培训。一是充分利用乡(镇)召开的各种会议,见缝插针,向人民调解员讲授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婚姻法等常用的法律知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纠纷的能力。如大兴人民法庭利用派出所召开治安例会之机,每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效果较好。二是聘请部分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轮流组织参加旁听庭审,使每一个调解员都有机会亲临法庭,潜移默化地传授调解经验。三是不拘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指导调解工作。如中铁隧道集团溪洛渡电站辅助公路i标段施工区内民工陈吉兵工伤死亡事故,经县院法官指导,佛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xx年7月25日成功调解,赔偿损失83890元,并比约定期限提前10天兑现。

(4)依法受理。对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协议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及时进行审查,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依法受理并及时确认其效力。对判决变更、撤销或者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所在地司法所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审理中发现人民调解员违反自愿原则,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纠正建议。

四、认真学习《信访条例》,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各种治安隐患

我院历来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今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通过了新的《信访条例》,将信访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使新的《信访条例》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5月13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全文学习了《信访条例》。彭院长强调:立案庭、各主审法官及法院的每位干警,都有义务接待来访者,为来访者排忧解难。一定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把本院制定的新时期共产党员标准贯穿于信访工作之中,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彭院长就如何学习《信访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信访条例》与法院工作相结合;二是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三是要与司法为民宗旨相结合;四是要与政法系统开展的专项整活动相结合。

今年以来,我院共收处各类来信607件,其中立案308件,转有关部门处理125件,回信21件,开卷5件,其他处理148件。立案庭接待群众来访477人次。在处理来访中,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注重对信访人做疏导、说服工作,采取以案释法、循循善诱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另外,对县人大、政府信访局转我院的信访函,均做到了件件有书面报告和答复函予以回复。通过努力,全年无因案上访、缠诉的现象发生,消除了治安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服务审判工作,保障机关安全

“服务审判工作,保障机关安全”是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一年来,共押解人犯160次,值庭187次,送达法律文书82次,安全行车3.8万公里,搞好值班12天,执行死刑2次,盘查嫌疑人员,及时制止无理取闹,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院机关的安全,消除了各种不安全因素。

六、强化内部治安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单位

我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确保院内无刑事发案,无突发事件和紧急治安案件,不出现“黄、赌、毒”等社会,全体人员都有安全感。具体做法是:

(一)逐户签订责任书,人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我院根据与县委、政府签订的《20xx年度*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院长与各庭、科、室、局、队分别签订了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此后,各庭、科、室、局、队又与干警签订了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治安职责,促进院内精神文明健康发展。

(二)强化管理,把责任落到实处。完善《门卫值班员职责》,节假日编排《值班表》,常年坚持昼夜值班。

(三)经常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边整边改,确保机

关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干警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如:根据本院的实际,经常组织干警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比赛。不仅增进了干警之间的团结、友谊,又弘扬了健康向上的文明风貌。

综上所述,我院通过一年来的审判和执行等工作,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工作,做出了应有的成绩。但是,工作仍有差距:一是随着溪洛渡水电站的开工建设,法院的审判任务将越来越重,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会层出不穷。二是新的形势给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特别是我院现有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差距,需不断加强学习和提高。三是各方面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四是近年来执法环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有的法官、干警工作漂浮,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六是法院内部改革虽然开始探索尝试,但符合现代审判规律的审判管理体系还没有彻底建立起来;七是“执行难”仍困扰我院,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还不满意,执行队伍素质需进一步提高,执行方法需进一步改进;八是有的制度在执行上落实还不够;九是调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十是经费不足,基础实施和物质装备建设还不能真正适应法院工作。特别是桧溪法庭的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院将一如既往,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工作,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年法院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自查报告3

今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审判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了年初制定的平安建设六项任务指标。现将今年以来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为平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安排部署,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平安建设工作,制定了《淇县人民法院2010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细化了措施,层层签订了平安建设责任书,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得到落实。为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袁希利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等综合部门人员及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负责处理平安建设日常工作,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六项任务指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注重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淇县人民法院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参与全县平安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张贴布告、开展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办案社会效果。与村委、学校联合成立了“青少年教育帮扶基地”,与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构建了全方位的青少年教育帮扶机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积极肯定。为配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我院从机关抽调8名干警充实到一线基层法庭,极大地缓解了法庭工作繁重、人员紧张的矛盾。我院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法制副职下基层活动”,共有36名干警担任52个乡镇企业单位的法制副职,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应对全省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工作,今年6月份至9月份,我院抽调39名干警参与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打防并举、服务三夏”集中活动和秋季严打集中整治活动,我院制作10000余字的宣传单2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20条,所有参战干警都脱离原工作岗位,白天深入到村,逐户发放宣传单,征求意见;晚上与乡镇村干部一道开展集中巡逻,认真履行了维护稳定的重大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无一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11月份,我院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五大两提升一促进”(大走访、大宣传、大防范、大回访、大打击,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促进平安淇县建设)集中活动,抽调干警36名、车辆11辆,全体参战干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白天入村走访宣传,晚上巡逻至凌晨,大大促进了淇县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为淇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建立严格的门岗管理制度,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6万元建成了安检通道,购置了安检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院法警队干警负责安检出入登记,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落实机关领导带班、干警值班制度,实行双人双岗,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强力推进技防建设,在院机关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对财务室、仓库等重点部位安装防盗门窗,确保全院干警及机关安全。加强了干警素质教育,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二)完善信访工作格局,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努力巩固大信访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多渠道处理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摸排的做法,每月由主管院长召集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治安形势、信访稳定工作分析研判会,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案件进行登记、分析,评估信访案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措施,及时妥善加以解决。为了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及稳控工作,每一个案件都指定了一名院领导、一名庭室负责人及上访人所在乡镇领导负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制定出一人一案一策的具体措施,及时掌握上访人的思想动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今年以来我院无一起新的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的发生,旧存的7件信访积案全部得到解决,结案率达到100%,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1起案件及时结案,结案率达100%。

(三)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决策事项的稳定风险评估。对于重大、敏感及易引发不稳定问题案件的审判、执行,要求案件承办部门要认真全面掌握、深入分析案情,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认为存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应在办案的同时提出风险评估意见,并提出预防和化解方案,报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对重大决策实行风险登记管理,对存在稳定风险的案件审判和执行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解决,确保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通过每月召开一次涉诉案件分析研判会的形式,认真分析研判涉诉案件情况及成因,及时掌握涉诉案件动态,并充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成果,本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搞好防范,千方百计做好当事人工作,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今年以来未发生因决策失误或处置不当引起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对起诉到院的各类刑事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判,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到151件220人,审结144件212人,案件审结率达到95、4%,按期审结率100%。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件21人,三年至十年28件4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96件139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件5人。没有发生一起错判、误判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五)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执行方式,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和措施,采取悬赏执行、举报执行、聘请执行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参与执行等方式,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依靠当地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合力攻克执行难。我院执行积案执结率66、7%,新收执行案件219件(含旧存6件),执结201件,执行率达到了95%以上,执结率达到91、78%,在全市法院系统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排名前列,有效地消化了执行积案,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执法措施,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系统的执法满意度。为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法院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我院先后修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卷卷宗质量评查办法》、《裁判文书评查办法》、《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信访案件的评查及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严把案件审判关,依照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裁判案件,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确保案件最终得到公正处理。严格按照“十条禁令”、法官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的要求,强化纪律作风,坚持廉洁司法。完善问责机制,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工纪律处分条例》严肃追究责任。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的主题,充分发挥立案庭龙头地位和作用,严格审查立案,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度。纪检组、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员定期不定期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纪律作风、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履行职责不认真、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案件超审限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认真开展了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组,对筛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领导关注及当事人申诉、信访的109件案件进行了认真评查,找准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案写出评查报告,确定过错责任。通过案件评查发现和纠正了一批有问题的案件,能整改的瑕疵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属于程序方面无法自行整改的,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审查处理。根据案件得分情况,我院对评查得分最低的两个案件的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两人受到通报批评,一人给予诫勉谈话,一人调离审判岗位。

三、取得成绩及下步打算

经过全院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了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我院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克服困难,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法院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法治社会,实现平安淇县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年法院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自查报告集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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