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发文日期:1997-05-21 发文字号:财税字[1997]63号财税字63号 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http://m.097110000.com/gongzuofanwen/378215.html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