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编3篇

2024-02-27   来源:工作总结范文

计划工作,是指根据对组织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分析,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组织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途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编3篇,欢迎品鉴!

【篇一】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在省救助处的大力支持和市民政局正确指导下,仙桃市社会救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扎实履职尽责,用心用情抓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做到了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队伍“学”起来一是狠抓学习提认识。制定《仙桃市社会救助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支部主题党日,采取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举办读书班等方式,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引导全体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半年集中学习20次,上党课3次。二是狠抓培训强业务。4月29日,组织全市各镇(办)民政办公室主任、低保专干及社会救助局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办结时限、收入核算等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解决日常工作中常见疑点、难点,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提供有力保障。三是狠抓管理转作风。制定《仙桃市社会救助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提升活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实施温暖救助,确保暖心“立”起来一是秉持共享理念,推动救助标准不断提升。始终将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大力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农村低保由5500元/人·年提高到580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9900元/人·年提高到10200元/人·年。二是深化体制改革,审批效能持续优化。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规范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将对象申请、信息比对、民主评议、镇办审核、公开公示、市局审批等环节按最低工作日标准压减服务时限,从设定办结时限47天缩减至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通过缩短审批时间、优化救助流程,更加精准及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三是深入走访慰问,访民解困有序推进。借助党史学习教育有利契机,组建走访慰问小组4个,按每户300元标准,对全市16个镇(办),79个村(社区)的258户困难群众进行全面走访慰问,累计发放慰问金77400元。同时收集困难群众“微心愿”20余件,协调解决15件。四是多点联结借力,宣传氛围铺天盖地。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创建文明城市为切入点,利用政府官网、两微一端、电台等主流媒体,定期推送相关救助政策信息,发放政策宣传单5000余份,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基层群众对于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三)巩固专项治理,确保民生保障“强”起来一是全面做好专项治理提升工作。结合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要求,采取“见人、见证、见折(卡)”方式,对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开展年度核查,对潜在救助对象及大数据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确保对象认定精准。通过开展年度核查,对全市7652名未纳入低保建档立卡脱贫困户建立信息台账;对低保对象中917名重病人员和4213名重残人员建立“一对一”帮扶人信息台账;对2682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立联系帮扶人(照料护理人)信息台账;对899名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建立了卡折委托代管人联系台账,为精准实施救助夯实了基础。二是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强化预警监测,建立与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依托各地低保专干、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对民政部反馈的846名脱贫不稳定人口、1440名边缘易致贫人口和市乡村振兴局反馈的22名易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开展实时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目前已纳入农村低保872人,农村特困供养2人。三是全面提升低保动态管理水平。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对全市低保和特困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都能享受惠民政策。今年1至11月,新增城乡低保1015户1351人、取消2829户4075人,新增城乡特困189人、取消229人,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6939万元。四是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针对因疫情因汛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先行救助行动,今年1至11月实施临时救助448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30万元,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四)完善救助体系,确保为民服务“实”起来一是救助制度再完善。拟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推动社会救助向支出型贫困家庭延伸,确保支出型贫困家庭能足额享受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惠民政策,让困难群众充分享有救助政策叠加效益。探索建立社会救助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实行告知承诺制,将证明事项减少至3项,推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流程更简、服务更优,切实实现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无需开证明”。二是协调机制再健全。将机构改革后新组成的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纳入到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动、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实现长效利民、长久惠民的服务格局。三是购买服务再拓展。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投入95万元,探索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在干河等4个镇(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家计调查,在剅河镇开展城乡特困人员关爱服务试点,通过购买服务有效提高了救助准度和服务精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全面打造城乡统筹衔接、政策互补、高效便捷的多层次综合救助格局,有效提高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底线。

2.进一步完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全面完善全市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动更多高频民生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指尖办、全程网办”。

3.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政策要求,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确保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篇二】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二、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费的规定,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

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

3、免征了出租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

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三、多措并举,大力开展扶弱济困送温暖活动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深入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XX年元旦期间,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范向东同志和党委副书记杨玲同志亲自带队慰问了我局下派帮扶村--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解困难缴纳捐款2.2万元。

【篇三】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聚焦特困群体,积极实施“三着力、三强化”行动,切实织密兜牢救助保障网。

一是着力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强化政策协同。①保持政策稳定性,实行渐退期制度。为保持我区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稳定,下发了《颍泉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颍泉区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救助范围;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不低于6个月的渐退期。②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积极创新方式,积极探索、试行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制定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清单,对辖区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类别化、差异化服务。③健全管理服务制度,研究制定了《颍泉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颍泉区民政局内部信息比对制度》、《颍泉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等,进一步细化了操作流程,做到规范管理。④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推动“政策找人”,发动基层干部、村级组织、两委干部、网格长等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主动发现符合各类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确保及时发现、精准认定、主动救助。

二是着力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强化质量提升。①稳步提升救助标准,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②不断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做好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特困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将低保、特困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③加大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1%经费,推进“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模式情况,先后实施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救助入户调查服务,进一步提升和规范了救助工作操作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及需求评估项目,确保了更加精准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施照护;为特困对象购买住院护理保险,进一步兜住了特困人员医疗底线。④抓好精准认定工作。结合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等方式,综合评估申请家庭贫困程度,完善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第一时间及时掌握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度不断提高。

三是着力细化社会救助职责,强化巩固提升。①加大部门协作力度,与区医保、卫生健康、残联、人力资源、应急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掌握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人群情况,及时加以识别。②精准开展信息比对,把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各类救助审批的前置环节,严格执行。同时,每月将救助对象信息与死亡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切实杜绝“死亡保”。③提升政策知晓率,持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及时、有序发放。切实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定期对对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对象、“三类户”、大病对象等群体开展动态摸排,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④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国家审计署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救助对象开展了全面摸排。

2024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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